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卫生健康局第一次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11 10:55: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叙永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后续相关事宜将提前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要求: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有年龄条件限制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6日(不含2024年5月16日)。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医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叙永县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和学校开具的在读院系、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盖印章),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整个过程,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核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无笔试,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笔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