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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47人)
2020-02-14 22:4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选)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3月16日和17日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人社局407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选)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6.每个职位招(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选)聘计划数。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不再接受改报职位,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内容与时间

  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申论或专业知识60分,满分100分),时量180分钟。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考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天后(初定)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望城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招(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或申论)从高至低确定。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0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在读证明);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2.湖南雷锋学院的理论教员面试采取试教形式,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无竞争性职位,如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该考室面试平均分,视同于面试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选)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选)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