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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人)
2020-02-14 22:4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具有5年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18日为截至日期。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为我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具有5年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