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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公告
2020-02-13 19:3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查询结果。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优选计划”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下载《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对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选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网络初选

  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网络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管理培养及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纳入新区选调生信息库,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1.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进入考察范围的差额人选,可根据个人意愿和新区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双选调剂到新区国有企业工作。

  3.本次选调期间,相关信息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516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