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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轻工大学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4-15 17:04: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结合应聘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再次复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轻工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政策咨询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

  武汉轻工大学

  2024年4月12日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原标题: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404/t20240412_51578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