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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2-10 19:0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6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下载《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附件中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以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djy416@163.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见附件4)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5)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7)《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信息一览表》(附件9)。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其中照片及附件9不需做成PDF文件)打包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3月7日上午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根据网上报名初审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