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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康高新区选聘优秀教师公告(第一批)
2020-02-10 19:15: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7.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递补。

  8.签订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完善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7号)精神,公开选聘应往届大学生正式聘用后,与高新区教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与公办教师同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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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doc

  2020年教师选聘报名表.doc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