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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公告
2020-02-07 22:55: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要求,因疫情防控需要紧急补充的相关人员,将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其他网络媒体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7990333转8389

  电子邮箱:hr_gw@shphc.org.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邮编:201508

  单位主页:http://www.shaphc.org

  监督电话:021-57248776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