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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康平县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招聘公共卫生人员公告
2020-02-03 13:0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策”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共卫生类等专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公共卫生类等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angping.gov.cn)发布

  (二)招聘流程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试用期、聘用等。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8:30起至2020年2月3日16:30止。

  报名地点:康平县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力资源部。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资格的需提交资格证、填好后的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二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籍表,或学校证明,试用期满毕业后要提供学历等原件,无法提供的自动取消资格,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者或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

  考核人员名单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由康平县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开始后,不再递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考核公告。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试用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