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2020-01-22 10:55: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能按期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予以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621035736

  监督电话:(0532)8228827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0年胶州市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2020年胶州市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4:2020年胶州市面向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