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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1-22 10:57: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如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无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均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学历层次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八、其他事项

  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2.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工作日期间受理)

  监督电话:0392—322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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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