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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余姚市面向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卫技事业人员公告
2020-01-22 11:0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一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限生源地。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包括非浙江省生源现户籍在浙江省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包括非浙江省生源现户籍在浙江省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入学的2020年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包括非宁波大市生源现户籍在宁波大市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我市定向培养为农村社区医生的毕业生限报市域医共体分院临床岗位(岗位4)〕。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20年1月21日。

  三、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1.应聘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2.应聘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应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还须具有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本公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疾控中心(不含分院)。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

  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地点:余姚市卫生健康局3号楼一楼(舜水南路121号)。

  办法:持本人高校就学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生源地的可免)、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时已取得的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递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随带考务费50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健康局(舜水南路121号)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按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某岗位只有单人报考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