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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1-21 16:2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昌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共计一万八千余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航空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5个教学系(院),共68个本、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除了传统教师教育专业外,近年来不断增加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急需的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自治区紧缺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WEB信息系统方向)等理工科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近年来昌吉学院先后成立了女性文化研究所、西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西域体育文化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与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2年学院通过化工、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评估验收并开始招生。2018年5月成功获批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授权点。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4-25258940994-2354053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或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6、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信息);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