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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1-21 16:2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昌吉学院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昌吉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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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昌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020年昌吉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0年昌吉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基本信息表.xlsx

  昌吉学院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