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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南通如东选调优秀青年人才25人公告
2020-01-21 16:34: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量化考核考察。根据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量化考核考察人选。量化考核考察重点对选调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考察工作在被考核人工作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以百分制方式对选调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四)人选确定和体检。综合能力考评成绩和量化考核考察得分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取量化考核考察得分高者。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体检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二)选调人员属选调对象一的,到如东工作后,享受:

(1)一次性综合补贴。正式报到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5000元的补贴。

(2)专项津贴。来如东工作五年内,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800元的标准享受专项津贴。

(3)购房补助。在如东工作五年后,本人在如东购房且用于自住的,按照博士生每人18万元、硕士生每人12万元、本科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

(4)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一般安排在县内重点园区等相关部门工作。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对选调青年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出培养使用建议方案。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可适时选拔任用。

(6)选调人员在如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三)选调的县统招高学历人才,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安排到相应县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外,不再享受生活、住房等补助待遇。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如东组工网(www.rdzg.org)、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政策咨询电话:0513—84132590、84534101。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8日

附:部分“双一流”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附件:

如东县2020年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