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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垫江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聘简章
2020-01-20 10:03: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3.成绩计算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成绩相同,加试结构化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等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有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垫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垫江委组〔2019〕136号)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