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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人)
2020-01-20 10:0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0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4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月19日起同时在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颍东先锋网(yd.ahxf.gov.cn)发布。

  在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2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fy2020.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00至2月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http://fy2020.pzhl.net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2月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http://fy2020.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