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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东宁市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20-01-20 10:2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体检

体检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合格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被聘用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全过程,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机构。

3、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由东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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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