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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农学院招聘公告
2020-01-19 09:2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属一所特色鲜明、多科融合的都市型高等农业院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条件,同时要求2020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留学归国人员:非京户籍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

  4.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八)年龄要求:除特别要求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应聘者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hr.bua.edu.cn/zhaopin.jsp),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会同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方向、研究水平、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应聘者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应聘者提供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包括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三个方面。由设岗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按照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试讲、答辩。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2.实验技术岗位

  实验技术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方面。由设岗单位组织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面试。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3.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方面。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设岗单位组织面试。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4.考试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考试成绩由面试、试讲、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实验技术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管理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设岗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四)拟聘人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