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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2020年1号)
2020-01-19 09:23: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八、体检与复审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我校将组织对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表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九、公示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学校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其它

  (一)学校地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乘车路线

  长春站:步行至221/321站点乘坐至飞跃广场,换乘251/121,乘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车。

  长春西站:可打车至学校,约15元人民币。

  (三)联系电话

  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联系人

  陈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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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册原件复印件.doc

  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招聘岗位.doc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