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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理工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20-01-16 08:5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才盛于楚,凤栖于林。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21个教学院部,拥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8个学科门类和55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8个;此外还拥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20多个,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

  对于我校引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支持资助政策同时,所有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二)专任教师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A、B类博士认定条件

  A类博士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医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EI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注:上述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人文社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或者省部级项目2项(含)以上。

  3.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5或者省级科研奖励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3。

  4.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2。

  5.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并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为B类博士。

  (3)聘期

  首聘服务期为8年(含试用期1年)。

  (4)相关待遇

  1.安家费35—40万元,具体标准见下表:

  见附件

  注:学校委托培养的博士,按毕业当年学校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安家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提高安家费:2-6万元。

  ①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者,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5万元。

  ②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博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分别增加安家费6万元、2万元。

  ③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增加安家费5万元。

  2.住房

  学校将提供周转房源一套(简装)。安家费按签约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余款从第二年起按服务年限平均支付(如进校后获批一项国家级项目可提前发放余款)。

  如不需要学校提供周转房源,安家费可一次性支付,并按1500元/月/套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