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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名)
2020-01-16 09:0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计算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每个岗位应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一样的,进行加试,加试分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时实际当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体检

  1.体检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定在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考察

  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酒驾、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十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相关考试,同时报送旗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委、旗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委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五、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