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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市市直学校面向省内外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1-16 09:0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6〕79号)和《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滨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师资情况,经滨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曾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下同),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硕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四)山东省外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五)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下午17时30分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0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省内高校中曾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均可通过招聘学校官方网站了解招聘学校有关情况并进行报名,通过《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报名表为电子版,其余材料为扫描件)发到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各招聘学校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名)、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山东省非滨州籍生源毕业生需经生源所在市(地)教育局出具同意函。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要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