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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季度重庆涪陵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1-16 09:0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只有1名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含紧缺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选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实际操作时间:2020年2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时间:2020年3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折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涪陵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