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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下属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
2020-01-14 21:37: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如出现下列情况,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①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

  ②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

  ③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