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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2020-01-16 09:1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向指定邮箱(见附件1)投递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

  1.“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除外)、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相关扫描件打包压缩上传至附件;

  2.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同意(诚信)报考事项》(附件3)。

  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姓名+应聘教研室(科室)”,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须邮件回复并说明理由。

  (四)资格复审

  各院系(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及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任何院系(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和剩余岗位数将按季度发布在学校网站。

  六、考核面试

  (一)考核

  各院系(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由各院系(部门)组建考核小组,以答辩、讲课、试岗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绩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院系另行通知。

  各院系(部门)须分别在2020年4月10日、2020年7月10日及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考核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将对院系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并打分,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试岗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

  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