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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山市峨眉山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1-13 16:57: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55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服务峨眉山市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在峨眉山市域内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在峨眉山市域内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详见《峨眉山市2020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峨眉山市2020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2年的;

  2.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地点: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电话:5528066)。

  4.所需材料:

  (1)《峨眉山市2020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从乐山人事考试网或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贴照片处请贴上本人标准照);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1张;

  (4)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证遗失的,须提供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共青团峨眉山市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5)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