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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1-13 17:0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4)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及排名。

  十、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网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拟录用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