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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1-13 17:0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资格确认:入闱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九、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1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非教师岗位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相关专业领域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新疆艺术学院网。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知识面及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非教师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教师岗位(2007、2008、2009、2010、2011、2013、2014、2015)考试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考核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计算。采取现场教学、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专业考核组(不少于5人),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考官。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专业考核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专业考核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