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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0-01-13 11:16: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2)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试教(专业技能操作)占40%、面试占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分公共笔试和专业笔试,两者分别占总分的15%。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人文素养和专业理论知识。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试教(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以授课或学术讲座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专业技能测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以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考察岗位所需的职业技术水平及能力。

  心理测试: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不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不高于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就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察。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综合成绩须合格)。

  (六)高层次人才招聘差旅支持

  学校可按财务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外省高层次人才来校应聘的境内往返车船交通费、不超过2天住宿费(于面试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正规票据)。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有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人才依据上级政策可视情况免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层次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下表执行。

  八、说明事项

  1.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芙蓉学者等高层次高水平优秀人才可不受计划与条件限制,一人一议,一事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