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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1-09 10:3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11月6日至10日网上报名后,《岗位需求表》中的研究保护2和研究保护3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上述岗位属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二次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名(列入事业编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一般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秋季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20年1月15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发送至136779469@qq.com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8:30-1月12日12:00。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我院可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电话通知本人。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

  3、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10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明珠巷19号)。

  4、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5、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