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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西乌旗疾控中心补录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1-09 10:3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依据《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9〕99号)有关要求,疾控中心现开展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录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检验科检验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全旗已聘用的非编自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5天(2020年1月7日至1月11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4日,8:30—12:00,下午14:30—下午17:30;报名地点:西乌旗卫健委医政科(原国土局四楼);联系人:林洁;联系电话:15249528869。

  2.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除报名表外,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检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

  3.考试设蒙汉文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碳素笔,严禁使用钢笔、铅笔、圆珠笔答题。

  5.笔试结束后,如参加笔试人数大于3人,取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则全部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面试结束后,确定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并列第一,按笔试成绩高者录取。

  (五)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旗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在西乌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疾控中心公开补录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