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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1-09 10:39: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引进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

  5、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引进计划的岗位相对应。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引进程序

  1.联系双选。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9日17:00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引进学校官方网站了解引进学校有关情况并进行报名,通过《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0届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引进学校联系,将《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发至引进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各引进学校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全过程。引进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引进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引进学校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引进学校电话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由引进学校组织实施,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