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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0-01-09 10:4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人员力量,更好地打好“六大攻坚战”,建设“一区三基地”,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选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选共3个岗位,考选人员10名,具体考选岗位计划见附件3,考选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二、考选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全省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编制人员),并已满相关服务期限。

7.2006年5月8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考选)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8.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考核等次。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考选资格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选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参加考选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按照岗位要求设定。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如“3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岗工作,至2020年1月13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考选岗位未作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工资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当中的一种或几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以印证。考选岗位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供上述佐证资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体工作经历证明。

(五)其他要求

参加考选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考选的证明。

三、考选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选采取笔试和面试,因在报考时已对考选岗位作了专业限制,笔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测试(A卷)或写作能力测试(B卷)。公开考选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考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1月15日,报名地点为赣州经开区管委会会议中心2号会议厅(市内乘坐10、36路公交车可达)。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笔试缴费标准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50元。

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1寸彩照3张;岗位条件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印证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考选的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考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考选计划数并于规定时间在赣州经开区党务公开网、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