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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丘市宁陵县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 选拔调剂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0-01-09 10:36: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③加分事项: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3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2号)文件规定,退役安置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加2分。

  ④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拔调剂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⑤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选拔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各类社会保障由原单位承担。

  试用期满,经县委县政府组成的考核组考核,合格的人员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选拔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所聘用乡镇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

  (二)选拔原乡镇大学生转岗工作人员60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拔

  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因人事档案原因,无法确定其年龄和身份等个人信息的人员;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⑥失信被执行人;

  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参加此次选拔的人员需提供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考核方式

  采取2016年商丘宁陵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0名考核对象,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不称职不予录用。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录用对象。

  4.体检与录用

  体检工作由县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拔调剂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考察情况,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选拔的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须在所聘用的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至少3年,3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

  四、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二)本次选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选拔全过程。报名者提交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选拔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选拔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选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