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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荣昌区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1-08 09:3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荣昌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区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荣昌区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公示信息详见荣昌区人力社保局(http://hrss.rongchang.gov.cn/)招录招考栏。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46773431。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持毕业证、身份证、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一寸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考条件:详见附件一(岗位一览表)。

  5.资格审查。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

  六、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此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