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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0-01-08 14:2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卫生单位42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2,以下分别简称《岗位表1》、《岗位表2》)。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5日至2002年2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1》、《岗位表2》)。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17年(含)前大专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兴化市乡镇(中心)卫生院225、226、227岗位,定向招聘兴化市2020年应届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兴化市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以下分别简称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2月5日8:30—2020年2月7日17:30止。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jw83235294@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2月5日—2月7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