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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1-09 10:4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事业单位7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8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7日至2002年1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7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兴化市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以下分别简称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8:30—1月19日17:30,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sj3235294@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1月19(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兴化市卫健委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1月17日—1月19日(8:30—12:00,14:00—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