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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7-26 17:09:40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充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人。其中,兵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总站岗位1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6人,兵团人防综合保障中心2人。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度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社会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暂定)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10:00至8月6日20:00

  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2021年7月26日10:00至8月7日20:00

  职位改报:2021年8月9日-10日

  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12日-13日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体检时间:2021年8月30日

  考察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15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岗位表》。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http://btzjj2021.renruihr.com),报考人员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度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考者可在2021年7月26日10:00至8月6日20: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btzjj2021.renruihr.com)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标准的可以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8月7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