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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01-07 10:3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执业人员。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出现同分情况时,采取末位同分者加试的方式确定。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3)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但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如符合其他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可调剂至其他无人报考(或空缺)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若出现多人调剂至同一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三)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能力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

  2.体检。按照确定的考察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设计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对象。

  3.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考核和体检、公示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聘用。按院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共同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环节的,均视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97-8226502

  移动电话:13970791686肖女士

  官网:www.gzsjzy.com

  六、监督电话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0797-8221060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797-826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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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及名额.doc

  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