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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忻州原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1-07 10:5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1.笔试

  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达1:5需通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命题和阅卷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被确定的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

  报名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报名其它岗位的采取专业素质测评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现场亮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经原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对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应届毕业生,主要通过征求所在学院及学校意见,走访同学、老师,家访等形式进行谈话了解;往届毕业生,征求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单位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组织部、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