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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巫溪县定向公费培养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01-05 22:3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巫溪县面向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19届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8名,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我市为巫溪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19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3人;

  (二)我市为巫溪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19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咨询电话:51510972、51520450。

  3.报名地点:巫溪县教委人事管理科(巫溪县马镇坝北岸学府路60号,巫溪县教委办公楼404室)。

  4.报名应提供资料: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于报名结束后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的方式。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小学全科毕业生笔试内容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知识及技能(教学设计)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含教学设计)

  (2)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室,自带所需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