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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传媒学院招聘公告
2020-01-03 16:2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83年由原广播电视部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在此基础上1990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划转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改制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学院是全国第三所公办传媒类普通高校,也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山西省委宣传部“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播音主持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融媒技术学院、表演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教研部、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11个教学业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中共党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演播中心一层大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