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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1-03 17:06: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部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实行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人,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范围、条件及对象

  (一)范围:经审核批准公开考核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条件: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

  3.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0年1月17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4.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

  6.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2016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在招录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被相关部门列为不诚信的人员;

  6.2020年1月17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8.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报考州级岗位的,到州级岗位招聘主管部门报名点报名(详见岗位表)。报考县市岗位的,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四)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级招聘领导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本级人社部门牵头召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复审。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一致)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