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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随州市随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20-01-03 17:07: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随县乡镇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计划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条件,严格执行招聘程序,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随县乡镇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表》。

  三、考核招聘的条件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的对象

  随县2016届及以前选聘到随县村(社区、居委会)任职满1个聘期现仍在岗,尚未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四、发布公告、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工资福利股,联系电话:0722-3339607。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随县委组织部、随县人社局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一式三份打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五、考核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70%的。

  六、考核程序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不组织笔试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直接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等情况。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