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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0-01-02 09:57: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山西省教育厅。2019年4月由国家示范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国家骨干校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现有两个校区,龙潭校区位于太原市新建路131号;唐槐校区位于太原市西贾北街72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9年应届及住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原市新建路131号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图书楼二层。

  2.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时使用U盘提交)。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