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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2019-12-31 08:5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3名。详见《2019年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邯郸广播电视台招聘的范围是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邯郸日报社招聘的范围是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日至2002年1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邯郸日报社平面媒体采编岗位的考生,其中具有在新闻单位从事5年以上平面媒体采编工作经历,且具有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月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邯郸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的考生到邯郸

广播电视台后院电视报社广告部(邯郸市人民东路269号)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燕0310-6269098、0310-6269096。报考邯郸日报社招聘岗位的考生到邯郸日报社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邯郸市滏河北大街42号)联系人及电话:李新0310—3111260,0310-3010519。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要求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主要针对应聘者的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荧屏形象等方面进行初试。初试办法:

(1)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20分;

(2)自备新闻稿件播读,2分钟以内,40分;

(3)指定稿件主持,2分钟以内,40分。

初试采取上镜面试形式,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凡达到70分以上且符合报考该岗位其他条件者可以参加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试成绩。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详见附件,不需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0年普通类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5)已就业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按照具有在新闻单位从事5年以上平面媒体采编工作经历,且具有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1979年1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邯郸日报社平面媒体采编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