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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选调20人公告
2019-12-31 08:56: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聘)游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index.aspx/、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游仙政务网http://youxian.my.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聘)范围

除游仙区以外的全国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三、选调(聘)职数及职位

选调公务员15名,参公人员4名,选聘事业人员(公益一类)1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为一级科员,事业人员岗位为其他管理九级职员。

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岗位,但均不保留原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选调(聘)职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选调(聘)后在游仙区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四、选调(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调单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制的,以《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条件为准;

(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在职)的报考人员不受全日制本科学历限制;

(四)公开选调(聘)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须满规定的服务期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市外选调(聘)人员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聘)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七)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新录用人员和领导干部任职尚在试用期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7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职位表》),邮件标题请统一使用“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张三201900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编证明材料(单位在职证明、招录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等)。

六、资格初审和缴费

游仙区选调(聘)用人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或邮件回复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12:00前(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现场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后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地点:游仙区委区政府6号楼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