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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沧州泊头职业学院招聘40人公告
2019-12-31 08:5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泊头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泊头职业学院知行楼三楼西二室人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联系人:刘桂勋,电话:0317-8026114,传真:0317-802610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