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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株洲攸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2019-12-31 08:57: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64 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5.本方案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6.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7.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8.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10.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中,其他各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到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栏目登录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00-2020年4月12日下午17:30。准考证由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上午9∶00。

(三)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攸县人社局提交书面说明)。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不能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